【温馨提示】致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公开信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关键时期,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长参保缴费期。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由2020年2月29日延长到疫情结束.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可合理延长缴纳时限,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鼓励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湖北税务等网络渠道缴费。请尚未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尽快在网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因延误缴费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简化备案流程。参保人员和单位办理异地转诊、就医备案、生育备案、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参保信息修改等业务,原则上实行网上或者电话办理,不得要求参保人回参保地办理备案。积极鼓励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对未携带社保卡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全额垫付在疫情结束后回赤壁申请现金报销。延长医保报销时间。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进行报销。对异地就医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确保先行救治,由各医疗机构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手工记账,疫情结束后统一组织清算。

三、优化慢性病管理。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精神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以及恶性肿瘤等门诊重症参保人员,医保支付实行按长期处方结算。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2至3个月,减少老年人、有基础疾病、免疫力低下等人群入院取药感染疫情风险。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统筹地区外临时居住的医保门诊慢性病人员,在当地医保定点机构的购药费用可按规定纳入报销。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的参保人员,一类慢性病需在服务窗口人工配额的参保人员,可先就近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费按原有大病配额审批表规定的药品种类、数量购药,时间延长到2个月。后续凭正规医药机构发票在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审核报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医保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及办证提供便利,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采取邮寄等方式送达慢性病卡(证),并逐步过渡到通过信息系统标识识别参保人慢性病身份。参保患者因疫情防控原因,造成年度医保门诊慢性病医药费用未能及时报销的,不受统筹地区基金决算年度等因素限制,医保结算时间可延长至国家宣布疫情解除后。

四、优化网上办理业务。疫情期间实行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办理:一是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因发生意外伤害住院的,请及时向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电话报案(人保财险赤壁支公司24小时报案电话95518或13997512798)。二是国家宣布疫情解除前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业务,原则上电话(0715-5332857)告知实行网上办理。疫情解除后市外转诊按照赤卫健发〔2020〕1号文件执行。

五、根据疫情形势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我局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我们倡议:特殊时期,请您采用“网上办、电话代办”方式,实现不见面办事。既能减少病毒传染的机会,也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医保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受理电话:咸宁市医疗保障局:0715-8182981赤壁市医疗保障局:0715-5332857人保财险咸宁分公司:24小时报案电话95518或13997512798。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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