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锅野兔收费350元?结果是这样

近日,家住新疆王某等一行4人来赤壁某景区旅游观光,中午进餐点了四个菜,共付费530元,其中一锅野兔收费350元。回新疆途中,王某感觉自己被宰,投诉至市场监管局。

接诉求,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往被投诉店。该店证照齐全,店面干净整齐,见柜台前菜谱无野兔收费项目。询问该店负责人后了解到,野兔是从买回、宰杀到煮熟现做现卖,但收费事前未与消费者约定好。

通过宣传《消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被投诉人认识到自身没有履行“明明白白消费”。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其主动通过电话向消费者王某陪礼道歉,并全额退还野兔进餐费350元,王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通讯员 徐瑜 江开贵

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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