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起货车通行湖北高速按车(轴)型收费

12月23日,湖北省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在汉召开。根据会上公布的方案,下月1日起,货车通行高速公路不再按计重收费,而是按车(轴)型收费,预计整体通行费可降低3.04%。

此次听证会听证人4人,参加人21人。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际上对货车主要是按车(轴)型收费,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传统的计重收费方式不能满足ETC快速通行需求。按国家要求,此次收费改革要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目前,我省货车通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有3套,每吨公里分别为0.08元、0.10元、0.12元;长江大桥的基本费率有1套,即4元/吨车次。截至2018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收费里程6099公里,全年收取通行费219亿元,其中客车收入82亿元(2.03亿辆次)、货车收入137亿元(0.7亿辆次)。

听证会提出两套货车收费方案,将货车按7个类别收费。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士表示,方案一较计重收费相比,通行费降低1.28%;方案二重点下调四类、五类、六类货车收费标准,较计重收费下降3.04%。

该人士举例,以5类货车为例,原0.1元/吨公里收费标准上限值为3.15元/车公里,而方案一、方案二收费仅为2.77元/车公里、2.65元/车公里。

根据测算,若按方案一收费标准执行,会有53条高速路段通行收入降低,19条增加;按方案二执行,68条高速路段通行费会降低,4条增加。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选择方案二,并对按车(轴)型计费可能导致空车、轻载车成本增加提出建议和意见。

来自荆门九曜物流公司的参会代表陈冲算账,一辆6轴货车从荆门胡集到沙市,往往是满载去、空车回,若按方案二收费,往返运输成本较过去增加80元,这样会倒逼大量空车和轻载货车不走高速,将增加国省干线的车流量及安全事故隐患。有代表建议,政府可出台分路段分时段分行驶方向等差异化的收费方案。

“新方案预计会导致三成左右货车费用上涨,主要是空车和轻载车。”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回复,该厅将联合省发改委进一步完善方案,综合考虑空车、轻载车的差异化收费方式。在2年的试运行期内,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收费标准。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雷闯、通讯员潘庆芳 

编辑:周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