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监督执纪一线】“一杯小酒”换来留党察看

“对不起,我又违纪了,都怪我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开的公车,交警不会查酒驾。自己公车私用,还酒后驾车,不但违纪又违法……”接到处分决定书的那一刻,赤壁市赤壁镇政府司机陈某愧疚不已。而此前,他因公车私用违纪问题已经被镇党委处分过,两纸处分决定书才相隔三个月时间。

今年3月份,赤壁镇纪委收到来自公安机关关于陈某酒后驾车的问题线索。

“陈某去年12月不是因公车私用被镇党委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吗?时隔数月又顶风违纪,这个影响太恶劣了!”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陈某涉嫌酒后驾驶公车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到交警部门查阅资料、查看车辆行驶轨迹、走访相关群众,调查很快有了结果。事情源于一次朋友聚餐。

3月19日下午,陈某的朋友方某邀他到距离赤壁镇10余公里的余家桥乡聚餐。下班后,单位主要领导安排陈某将公车开回市区指定地点妥善停放,而他独自驾驶公车前往余家桥乡赴约。餐桌上,陈某禁不住朋友劝说,喝了一杯白酒,饭后,陈某又驾驶公车载朋友方某一起返回市区。公车行驶至市区东洲桥附近时,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陈某被认定为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你作为镇政府的聘用司机,去年年底就因公车私用被镇党委给予了处分,目前尚在处分期内,你为何又顶风违纪?”调查组人员问道。

“那天朋友聚餐,朋友们劝我喝点小酒,我碍于面子,就喝了半盅酒。因为喝得不多,我……我自认为不会有什么问题。”陈某吞吞吐吐答道。

“你知道不知道酒后驾车是什么行为?”调查组人员追问。

“我知道是违纪违法行为,但那天必须要把公车开回市区,想到只喝了一点酒,头脑也还清醒,我就没当回事。加之开的是公车,我侥幸地以为交警不会查公车。”陈某低头说道。

“你身为共产党员,违规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后驾驶公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你不仅是无视党纪法规,也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调查组人员一一指出陈某的问题,并语重心长地告诫道。

“自从我去年公车私用被处分以来,镇里主要领导就一直对我强调纪律,要我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车,但我不但没有遵守规定,还因为贪杯再次违纪违法,严重影响了镇党委、政府的声誉,在社会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吸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要遵纪守法。”陈某深深地忏悔道。

最终,赤壁镇党委给予陈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调离岗位处理,分管领导也受到相应的问责。

明知法不可逾、纪不可违,仍以身试法,说明部分党员干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不拿禁令当回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对此,我们要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加大问责力度,真正剥掉“四风”的“隐形衣”,以驰而不息的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赤壁市纪委监委 叶辉 廖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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