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8月25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食品经营者发布《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告知书》。
告知书上明确要求,饭店、商场、超市、酒吧、零售店等售酒柜台及酒类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年人销售酒的标志;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酒类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违反上述事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监督举报电话:12315。
来源:云上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