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在市区区域内实行货运车辆禁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停范围
东至107国道高新区路段、南港大道、北山路,南至发展大道,西至凤凰路,北至迎宾大 道、陆水湖大道高铁立交桥的区域内的主次干道。
二、 禁停车辆
中、重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 行机械车;核定载质量1. 5吨以上的小型货运车辆。
三、 停车场所
货运车辆自行停放在斋公岭、中伙铺和周画岭等3个货车停车场,2021年11月30日前以上三个停车场实行免费停放。
四、 法律责任
广大货运车辆车主、司驾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管理相关 规定,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市公安交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电子监控和现 场执法的方式予以查处,并新闻煤体曝光。在执法过程中,对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阻碍 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赤壁市公安局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