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春节消费券最后一波来了。2月17日中午12时,请定好闹钟,准时开抢。这波依然包括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生活服务消费券等三大类。
全体在汉人员包含春节留汉人员均可参与,通过支付宝App、微信App(微信小程序“城市生活助手”)、美团App/大众点评App抢券。每次抢券时,单个平台只能选择抢三大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
商场消费券面额分28元、58元、10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额分8元、18元、2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生活服务消费券面额分18元、28元、3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餐饮店(含外卖)、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家政门店、电影院等。
2月17日领取的消费券即时生效,有效期至2月26日(正月十五)24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使用时,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比如108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324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武汉春节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严禁倒买倒卖。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王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