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春节期间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城区道路进行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过境客运、乡镇客运的管制(管控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7日止)
1、新店、赵李桥、临湘等方向的乡镇、过境客运车辆停靠在凤凰山2路车停车场,与2路公交线路对接;
2、余家桥、柳山湖、黄盖湖、赤壁镇、洪湖等方向的乡镇、过境客运车辆停靠在公交集团城南站内,与6路、10路公交线路对接;
3、武昌、温泉、官塘驿、通山等方向的乡镇、过境客运车辆停靠城北客运中心院内,与2路公交线路对接;
4、神山、嘉鱼等方向的乡镇、过境客运车辆停靠周画岭货站停车场内,与8路公交线路对接;
5、黄龙社区、八蛇村、白驹村等方向的客运车辆停靠高新聚集区河岸边,与7路公交线路对接;
二、城区公交客运站台的调整(自2021年2月1日起)
1、沿河大道一中路段的公交站台移至市教育局大门前靠楚剧团一侧。
2、沿河大道金鸡山社区路段两处站台移至原国土武铁分局路段,取缔该路段临时停车位。
三、运输车辆的管制
1、市域内工矿企业、建设项目等运输车辆,在2021年2月1日至2月18日期间(早7时至晚23时),避开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桥梁(一桥、东洲桥)。
2、过境货运、客运车辆一律从高速过境,在2021年2月1日至2月18日期间,禁止进入中心城区道路和桥梁。
3、所有货车、大型客运车辆自2021年2月1日起全部停靠斋公岭、月山停车场、中伙停车场,禁止停放城区主次干道、加油站、小区周边等。
四、城区道路施工作业管控
1、中心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在春节管控期间内禁止挖掘道路施工(除供水管道抢修施工外),实施错峰施工(尽量在夜间施工),禁止在道路通行高峰时间段施工,已经开工的项目,且必须在1月30日前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
2、环卫、园林等路面保洁、养护等错峰作业,禁止在道路通行高峰期间作业;任何施工作业车辆禁止在机动车道停靠,交警部门对在机动车道停靠的作业车辆进行处罚。
五、城区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管控(自2021年2月1日至2月18日止)
1、强化路面行车秩序管理,严厉查处机动车,以及两轮、三轮电动车,共享电动车等车辆逆行、闯灯、加塞危险驾驶行为,重点管控宝城路、公园路等单行道,构成公共危害的,依法查处。
2、取消陆水湖大道、河北大道、沿河大道在辅道设置的临时车位,机动车辆在辅道停放的、在人行道不按标线停放的,货运车辆在城区主次干道停放的,市交警大队、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严格按照职能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编辑:舒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