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检察:开展“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检察

云上赤壁消息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开展全省刑事执行领域“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方案精神,6月22日,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海波与赤壁市司法局纪委书记王辉一道对神山司法所、蒲圻司法所进行安全检查和调研。

这次专项安全检察活动,重点是对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社会适应性帮扶制度的落实情况,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清查。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又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无事故。

专项安全检察活动中,汪隽检察长一行仔细查阅了司法所内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包括个人情况、个人总结、表现情况等;认真检查了行政奖惩、教育学习等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了社区服刑人员,尤其是请假外出人员、思想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社区服刑人员,详细了解情况,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情况进行检察,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汪隽检察长检查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场所

△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点名

△检查工作日志和台账资料

△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介绍工作情况

△李海波副检察长检查刑事执行检察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汪隽检察长指出,社区矫正是法律对犯罪人员人文关怀的体现,目的是为了教育正在接受矫正的人员不再次犯罪,消除其社会危害性,帮助矫正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融入正常生活,为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做出贡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克服了很多困难,包括人手不齐、设备不精、制度不全、协调不易等等问题。神山镇司法所姚锦星所长克服与家庭成员的地域差,长期在工作和生活中两线奔波,同时还能够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这种扎实的工作作风非常值得学习。蒲圻司法所刘晓莼所长接手工作七年来,经手的矫正人员几百个,无一人再犯罪,可见其不仅自身有硬本事,平时工作也是下了苦功夫的。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需要检察院从中沟通协调解决的,我们一定积极作为,齐抓共管。同时也希望司法所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加强协同,让社区矫正工作更上一层楼,为平安赤壁、法治赤壁建设添砖加瓦。

汪隽检察长强调,总的来说,社区矫正工作成绩不小、问题也也不容忽视。开展刑事执行领域“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必须持续发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实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同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注意把握舆论导向,防止舆论炒作。对于刑事执行领域非正常死亡、逃脱等监管事故,作为政法机关我们要着眼于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共同做好相关舆情应对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面对问题坚决不能放过,直到彻底监督纠正,确保专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是认真总结。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出工作建议。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执行行为。

说白了,就是对所犯罪行比较轻、没有羁押必要、不需要投进监狱改造的罪犯(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所实施的一种服刑方式!

矫正对象如果在矫正期间内,积极学习法律、改造思想、服从管理,不出现违规及违法情形,期满时就可以“毕业”了,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就应当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让他在“高墙内”服刑改造,得不偿失哟(文案、摄影:敖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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