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稳定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在经营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时,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
三、各经营者严禁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四、客运经营企业、车辆救援服务要做好价格公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优惠措施,严禁趁节日交通繁忙之际违规涨价、价外收费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住宿、餐饮、停车、交通、洗车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价格如有变化的,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在售票或服务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捆绑收费,限制消费者选择权;不得强制代收保险费。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保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