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小心,地上有陷阱……

您是否听到过“零风险,高收益”的宣传?

您是否看到过

消费等于赚钱

你消费我还钱

看广告、赚外快”等

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

您是否接到过电话通知您

可以购买“高大上”的金融产品

从此搭上高收益的幸福便车?

如果你都听过、看过或者经历过

那请您一定要注意捂紧您的“钱袋子”

因为那些都是

存在极大风险隐患

非法集资套路

说到非法集资

你知道什么是非法集资吗?

你了解非法集资的套路吗?

如何才能让自己和身边人远离陷阱?

1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骗子们利用部分群众求富心切

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现状

开展了一系列的骗局

下面小编就举举例子

看看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案例一:


合法经营的P2P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也便于投资人寻找到可投资的项目,但有不法分子却铤而走险,披着P2P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的合法外衣,从事着非法集资的犯罪活动。2019年2月14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一个利用P2P平台非法集资的犯罪团伙。
从2014年4月开始,该团伙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取电视广告宣传、手机软件宣传、召开宣传会议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对外宣传其理财模式和理财产品,虚构借贷平台的借款端,虚拟借款项目,并许以年化收益率12%的高额回报率,吸引集资参与人大量投入资金,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集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高达100余亿元。这些资金全部进入该公司非法设立的资金池,然后被陈某涛用于其它经营活动,给集资参与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小编提醒: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投资人在面对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的高额投资回报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辨别真伪,提高防范意识,避免自身财产受到损失。
案例二:

进入新世纪后,一些不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的公司,打着“投资咨询”、“委托理财”等幌子,未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通过高息融资、代客理财等方式,诱使一些投资者参与非法集资,从中骗取了大量钱财,涉及受害人员众多,金额巨大。
2007年4月起,邱某某被聘任为济南源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客户接待部经理,具体负责向客户吸收资金。至2007年11月份,邱某某以代炒期货的名义,采取委托理财的形式,许诺客户高额利息,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共向311人吸收存款590余万元,造成公众损失近420万元。
小编提醒:面对投资股票的高利诱惑,应该要保持平常心,经过理性的分析和了解,就会知晓骗局的真相,从而审慎选择,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案例三:

舒某某系黔西县人,2010年至2015年底,舒某某以投资黔西县三合百货批发生意资金周转为由,以1.5%至3%不等的高额月息,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在黔西县范围内向汤某某、郝某某、吴某、张某某等26人以借款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302.1万元,其间支付利息88万余元,偿还本金14.5万元,尚有本金287.6万元未退赔。
2017年12月11日,舒某某在遵义市绥阳县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由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6日,黔西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舒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小编提醒:“羊毛出在羊身上”,犯罪分子支付给广大集资者的所谓高额回报,往往都是集资者自己和后续集资者集资的钱,而非嫌疑人的获利返还。

看了这些案例

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非法集资的套路

让大家遇到类似问题

能够提高意识,谨慎思考

3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套路多多

如遇到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

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小编提醒: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除了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储备与能力外,在日常投资理财也需注意——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参与非法集资

法律不保护

政府不买单

小编提示大家:

擦亮眼睛看清套路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保卫父母的养老钱

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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